1、簽證的停留期請參照我們的簽證說明,個別使館由簽證官指定的情況,請您入境時注意務必留意入境章上簽注允許停留的時間期限,所有簽證資料的復印件一定要清晰,否則我司不予受理,敬請諒解!
2、收到護照之后,請務必核實一下您的簽證信息(護照號、姓名、簽證有效期、出生年月及使館圓章和簽名章等等),若有問題,在收到護照后1個工作日內與銷售聯系,過期概不負責。
3、為客戶所提供的所有簽證服務類別,均屬于協助辦理性質,您的簽證申請是否成功,完全由該國的簽證官根據您遞交的申請材料獨立判斷,本公司不以任何方式的干預或交涉;并且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都不承擔由簽證申請結果而導致被追溯任何賠償的責任和義務。
4、資料的真實性是使領館審核的最關鍵的因素之一,請申請人確保提供真實的申請資料;如因您提供的任何用于簽證的材料、信息等不準確或互斥造成的簽證問題,我公司不承擔責任。如果因本公司工作人員的人為失誤造成的簽證問題,我公司承擔簽證費、服務費、快遞費,及相關簽證實際交易金額的賠償,不承擔除此之外的其他責任。
5、我公司在收取申請人資料后,經二次審核發現不符合簽證申請資格的,保留做出不受理申請人簽證申請決定的權利。
6、“工作日”為使館簽發簽證時正常情況下的處理時間;若遇特殊原因如政治干涉、假期、使館內部人員調整、簽證打印機故障等,則可能會產生延遲出簽的情況;本公司相關的處理時間信息僅供參考,非法定承諾;如您對辦理簽證的時間有特殊要求,如需加急等,請第一時間告知我社,并且待您拿到簽證及護照后再出機票或與酒店確認付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我公司不承擔簽證以外其它費用。
7、有關簽證資料上公布的簽證有效期和停留天數,僅供參考而非法定承諾,一切均以簽證官簽發的簽證內容,為唯一依據,使館保留要求申請人補交資料或要求申請人前往使館面試的權利。
8、請您拿到簽證及護照后,再出機票或與付費給酒店,避免不必要的損失,本司不承擔任何由此而產生的損失。
9、特別提示:簽證結果返回我公司后,您的護照及其它返回的原件資料,您可選擇來我公司自取或委托快遞寄送,如您選擇快遞寄送方式,則表示您授權我公司委托第三方進行快遞服務,第三方公司(快遞公司的)所有服務條款、權利與義務,您均已了解和認可。對于快遞有可能帶來的丟失、破損、或其他問題,由第三方公司(快遞承運方)對您進行負責,我公司不予承擔責任和由此產生的任何賠償。當您選擇我公司的產品或服務時,視同您已認同此條款的內容;